近日,深圳南山区住建局发布《关于受理南山区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自3月20日起现面向南山区企业和机构公开受理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南山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指南,最高2万
重点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申报分类标准中8类的企业,需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申报分类标准中9类的企业,需提交“企业简介”,并对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在简介中写明业务所属类别。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分类标准中10类的企业,需提交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截图。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分类标准中11类的企业,需提交在深圳市参加碳交易履约的截图 。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7 | 申报分类标准中12类的企业,需提交取得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授予的低碳示范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循环经济园区的文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8 | 申报分类标准中13类的企业,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9 | 申报分类标准中14类的企业,需提交深圳市燃气经营许可证。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10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11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12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商贸旅游、物流及专业服务类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申报分类标准中1、2、3、4、5、6、10类的企业,需提交相应认定资质的相关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申报分类标准中7类的企业,需提交上年度律师事务所人才名单或社会组织人员清单及社保清单。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分类标准中8类的企业,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名册及注册会计师证明材料。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分类标准中9类的企业,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7 | 申报分类标准中10类的企业,需提交上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员名单及社保清单。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8 | 申报分类标准中11类的企业,需按照具体类别提供相应材料:(符合一项即可) 1、 技术转移: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证明材料 ; 2、 检验检测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 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4、科学技术普及:市、区科普基地证书; 5、创业孵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证明材料。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9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10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第7类除外。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11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金融类企业(区金融办)申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市金融工作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区科创局)申报所需材料
一、国家、省、市获奖科技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按具体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上年度国家、省、市颁发的证书复印件; (2)深圳市孔雀团队、南山区领航团队文件证书复印件; (3)“创业之星”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属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近五年获奖企业的,还需提交上一年销售证明(提供上一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二、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近三年(2016-2018年)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上年度(2018年)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或近三年(2016—2018年)累积获得30件以上(含30件)软件著作权授权证明资料。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上年度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三、科研院所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近三年(2016-2018年)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上年度(2018年)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按具体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转移合同及实施情况报告; (2)科技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或已成功孵化的企业证明材料; (3)创新载体资质证明材料(批文、立项合同等文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军民融合类企业及机构(区科创局)申报所需材料
一、军民融合类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同时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在有效期内。 | 通过区科创局指定的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审核,无需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上年度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通过区科创局指定的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审核,无需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中小型文化创意类企业(区文产办)申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申报分类标准中第1类“文化创意企业”,需提交“企业简介”, 并对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在简介中写明业务所属类别。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社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申报所需材料
一、社会医疗机构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相关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医保定点机构证明文件等)、资质(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明等)证书等。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相关荣誉及其他业绩的文件、证书等(深圳信用网打印)。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二、社会组织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奖项证明(区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授予的奖项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相关荣誉、业绩的文件、证书等或者项目的合同、报告等。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三、区属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学校(幼儿园)相关证照(含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学校办学场地租赁合同或有效使用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申请人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或居住证、教龄证明等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奖项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领航人才及留学人员所创办企业或组织(区人资局)申报所需材料
一、领航人才所创办企业或组织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领航人才”证书。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二、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获得市留创补贴资助的证明材料(如公示截图、补贴入账记录等)。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X院士(区人资局)申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中国科学院院士证书、中国工程院院士证书、。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申报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人数不低于申报套数)。 |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报,或下载模板填写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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