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资指导价位适用原则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员工工资主要是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员工协商的结果,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工资价格信号,不具有指令性,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指导企业完善内部薪酬管理,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企业在运用指导价位时必须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
一是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政府制订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只具指导服务性质,企业仍应按照自主分配、员工民主参与的原则,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商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
二是指导价位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可参考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值价位,经济效益一般可参考中位值价位,经济效益较差可参考低位值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国有企业选择参考指导价位时,不能违反“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2019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详情
总体来看,2019年工资指导价位较2018年有所增长
中位值和平均值增幅超过14%。高位值、中位值、低位值和平均值分别为26962元/月、5826元/月、3109元/月和7361元/月;与上年度相比,高位值增长4.26%,中位值增长14.93%,低位值增长7.88%,平均值增长14.78%。中位值和平均值增幅较大,超过14%,与人社部“提低、扩中、调高”的总体趋势要求相一致。
首次制订发布深圳快递行业工资指导价位
快递行业工资指导价位是今年第一次发布。从快递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平均值来看,总经理工资指导价位平均值最高,为11063元/月;其次是业务发展经理,平均值为7867元/月。
就高位值而言,总经理工资价位最高可达到21467元/月,其次是业务发展经理11350元/月。低位值最低的职位则是行政助理/文员、财务专员、行政专员,分别为2800元/月、3120元/月、3167元/月。
2019年,深圳继续依托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在机械、装饰、饭店、旅游、公路货运与物流、医药、快递行业分别抽取100个、70个、92个、115个、103个、112个、85个样本企业,基本满足行业、规模等抽样要求。
增加样本数量,提高样本科学性
本年度深圳共抽取1164家企业,获取了245715名员工的薪酬调查资料。经过逻辑性和合理性的数据审核,确定1134家企业的从业人员工资报酬调查数据制作工资指导价位。这些企业涵盖了13个行业门类,38个行业大类,职业涵盖了5个大类、59个中类、231个小类、448个细类,基本覆盖行业中比较常见、从业者较多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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