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于12月16日正式举行揭牌仪式。此次揭牌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后的标志性事件。同时也意味着合作区将不再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而是转由深圳全面主导。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揭牌,标志着深汕特别合作区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据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汕尾市海丰县西部,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它也被誉为深圳的“第11个区”。
根据规划,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建设“四区一城”,即: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深圳产业拓展支撑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协作区,粤东振兴发展先行区和现代产业新城。
深汕特别合作区历史
2011年2月18日,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设立。
2011年5月21日,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牌,正式运作。
2017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由此开启。
2018年2月,深圳市下发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的工作方案,调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详细信息:深汕特别合作区大事记(持续更新)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还有更多深圳本地生活实用信息等着你!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