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补贴
补贴标准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申请条件
一、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
2016年3月23日后(含当日,下同)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认定的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
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申请人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注意事项
1、奖励补贴应当在认定后一年内申请首次奖励补贴
2、首发需到现场申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全程可在网上申请
3、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其中: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申请材料
1、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5、《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注:正常只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00000026
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的只需携带材料前往深圳人才园办理大厅取号办理即可(也可关注深圳人社提前预约)。
深圳人才园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
办理续发
如果你是办理续发的,只要符合情形的,可在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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