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产业人才房申请将于2019年4月25日开始集中受理。今年将向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配租人才房共2086套。
详细信息:深圳福田区产业人才房申请指南
深圳福田区产业人才房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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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
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申报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 综合受理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审核流程
一、集中受理审核流程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后,再经初审后将用人单位和拟入住人所有信息资料移交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审核通过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移交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复审和汇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二、日常受理审核流程
在本次集中配租结束后,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再经初审后将用人单位和拟入住人所有信息资料移交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移交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复审和汇总。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照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的先后,统筹各行业房源配额,制定拟配租名录,并在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条件
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2018年在福田区的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含),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纳税额达25万元以上(含)即可,社会组织除外。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报用人单位证照 (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章) |
3 | 2018年的国、地税纳税证明(部分企业除外)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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