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将启动第六届市督学换届程序。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兼职市督学3名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聘兼职市督学详情
一、选聘范围
具有深圳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中国公民。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三)熟悉或者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或者相关工作10年以上,业务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六)具有大学本科(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级职称;
(七)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自愿参加教育督导活动;
(八)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时间;
(九)初聘市督学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
(十)未在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任职或兼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有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5日18:00。
2.报名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深圳市市督学申请表(需加具所在单位公章及意见,点击下载)、身份证(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szdds2087@sz.edu.cn。
(二)组织面谈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参加面谈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以供现场审核。
(三)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谈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提交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
(四)召开大会,公告名单
召开督学换届大会,颁发聘用证书,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告第六届市督学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涉及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30日;
(二)兼职市督学不改变其与现工作单位的隶属关系;
(三)当选人员须接受教育督导机构的培训和工作安排,遵守督导规定,完成督导任务;
(四)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125676、0755-88121921;
电子邮箱:szdds2087@sz.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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