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于即日起面向社会接受项目申报。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对象
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应是:反映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项目;符合群众需求,体现创新意识,为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项目;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内容高雅、手段创新,融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项目;能够展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宣传福田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国际化形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
重点资助:
1、符合福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典范城区、高品质国际化人文环境要求的,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文体活动;
2、符合福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高地,涵养同宗同源、增强文化认同感的文化交流活动;
3、围绕“庆祝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主题策划开展的重大文体活动;
4、围绕“庆祝福田建区30周年”主题策划开展的重大文体活动;
5、围绕福田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教育中心、服务交流中心”等四大中心策划的重大文体活动;
6、引进国际级、国家级顶级院团的文艺演出;
7、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高水准文化活动。
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接受以下类别的项目申请:
(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全区性文明创建活动、重大精神文明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福田城区形象宣传等。
(二)在福田区举办的公共文体活动。
1、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的文艺展演、全民健身、文体竞赛、文学艺术活动、文体节及社区性公益文体活动等;
2、符合福田建设高品质国际化文化强区目标定位,对促进福田文化艺术和竞技体育发展,推广高雅艺术,提升群众艺术欣赏能力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各类重大文体活动;
(三)文艺精品创作。包括艺术精湛并富有创新性的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文艺批评等领域的创作、出版、研究、展览、演出、国内外比赛等活动。文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职务创作不纳入此项范围;
(四)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有助于营造福田国际化氛围、促进中外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深圳及福田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项目;
(五)社会科学研究。包括根据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开展的理论研究、文体宣传、学术著作出版等;
(六)世界冠军和文化名人引进的相关工作;
(七)对辖区群众文体团队的支持;
(八)文体设施、文体活动及公共文体需求的调研论证;
(九)辖区民办博物馆扶持;
(十)其它公益性宣传文化体育事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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