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龙岗区第五届区督学正在招人
详细信息:2020深圳龙岗区第五届区督学招聘详情
2020深圳龙岗区第五届区督学选聘条件
(一)区督学选聘条件
根据《深圳市督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第五届区督学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
4.熟悉或者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或者相关工作10年以上(特约督学不受教龄限制),业务水平高,在本区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5.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6.具有大学本科(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7.初聘区督学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续聘区督学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已连续聘任3届的,原则上不再聘任为区督学(截至2020年5月31日);
8.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自愿参加教育督导活动;
9.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时间;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11.积极参与教育督导研究,有区级以上立项督导课题,发表过督导论文和督导案例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温馨提示
现任国家督学、省督学、市督学或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成员的,原则上不兼任区综合类督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区督学推荐人选:
1.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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